99年FILA盃全國乙組網球排名賽競賽規程
執行長:劉中興 裁判長:王凌華
一、宗 旨:響應政府發展全民體育,提倡國人正當休閒活動,以普及網球運動風氣,
進而提昇全民網球水準,增進國人身心健康。
二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、
臺北市政府。
三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體育處、中華民國網球協會。
四、贊助單位:斐樂股份有限公司、旭鴻國際體育運動用品有限公司。
五、指定用球:2010年比賽指定用球Slazenger Wimbledon紫筒網球。
六、比賽日期:99年3月20日(星期六)至99年3月21日 (星期日),共兩天。
七、比賽地點:臺北市內湖彩虹河濱公園網球場(十七面硬地網球場)。
八、比賽項目:
1. 男子單打賽。
2. 男子雙打賽。
3. 女子單打賽。
4. 女子雙打賽。
5. 混合雙打賽。
九、比賽級別:
1. 男子組:NTRP 2.0、3.0、4.0、5.0級及公開挑戰組(原NTRP 6.0級,任何等級選手均可報名參加本組)。
2. 女子組:NTRP 2.0、3.0、4.0、5.0級及公開挑戰組(原NTRP 6.0級,任何等級選手均可報名參加本組)。
※ NTRP等級分級說明請參閱附件。
※ 為不影響賽程流暢度,每位選手至多可報名兩級不同等級之單、雙打及混雙比賽。換言之,一位選手可報名兩個級別,至多可參加四項賽事,請球員視自我體能狀況報名,但為使賽事公平,仍須符合比賽資格組別附註之規定。
十、比賽資格:
具有下列身份者,須依照以下資格規定報名參賽級別:
(一)具以下資格者必須報名參加公開挑戰組:
1. 曾在民國94年~98年代表參加世青、世少、亞運、奧運、世大運、東亞運、
台維斯盃及聯邦盃之國手。
2. 原NTRP 6.0等級之選手。
3. 97、98年本會公佈之全國年終排名單雙打前32名之選手。
4. 97、98年本會公佈之全國青少年年終16、18歲排名前16名者。
5. 96、98年全國運動會打入前八強之各縣市硬網代表隊員者。
(二)具以下資格者必須報名參加NTRP5.0或以上等級:
1. 曾在民國93年前代表參加世青、世少、亞運、奧運、世大運、東亞運、
台維斯盃及聯邦盃之國手。
2.97、98年本會公佈之全國年終排名單雙打前33~64名之選手。
3.曾獲得97、98年任一次東方錶盃大專排名賽男、女子乙組單、雙打前4名者。
4.97、98年本會公佈之全國青少年年終16、18歲前17至32名者。
5.網球專長體育相關科系學生、體育資優生、保送生,仍具學生身分
(含大學、研究所)或於1998.6.30之後畢業者。
6.曾獲得97、98年本會舉辦之任一次壯年排名賽35、40、45歲組單、雙打前4名者。
(三) 具以下資格者必須報名參加NTRP4.0或以上等級:
1. 曾獲得97、98年任一次東方錶盃大專排名賽男、女子乙組單、雙打前5~16名者。
2.97、98年本會公佈之全國青少年年終16、18歲前33至64名者。
3.97、98年本會公佈之全國青少年年終14歲排名前16名者。
(四) 具以下資格者必須報名參加NTRP3.0或以上等級:
1. 97、98年本會公佈之全國青少年年終14歲排名前17~64名者。
2. 97、98年本會公佈之全國青少年年終12歲排名前16名者。
※本會將參照98年12月份蓬勃乙組排名賽網站公布之排名做為種子排序的依據。
※虛報級別、冒名頂替參賽選手之懲處:
本會基於信任選手並養成選手之榮譽感,故比賽時並未強制查驗選手身份、資格,但如選手下場比賽,經檢舉查證屬實確定係冒名頂替或虛報級別參賽者,除沒收報名費,已賽完之成績取消並處以禁賽三個月之處分。
十一、報名:
(一)截止日期:
即日起報名至99年3月5日(星期五)晚上24:00止。
99年3月10日(星期三)晚上18:00於網協官網公佈接受名單供報名選手確認。
(二)報名方式:
下載電子檔報名表,填妥一切資料後回傳(E-Mail)至本會國內組賽事信箱:
tennis.ctta@gmail.com (主旨:FILA盃全國乙組賽)。
(三)報名費:
報名費單打每人400元、雙打/混雙每組400元,本賽事須電子檔及報名費均繳交始完成
名程序,未在抽籤前完成報名手續者將不予列入抽籤。
(四)繳費方式: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。
1.現金袋方式
掛號郵寄:台北市中山區104朱崙街20號7樓705室(FILA盃乙組賽收)。
Tel:02-2772-0298。
註:信封內請註明您的姓名及所報名參加的組別。
2.電匯方式
電匯抬頭:中華民國網球協會
銀行名稱:第一銀行 城東分行
電匯帳號:14410035930
註:請將收據回傳至本會,並請註明您的姓名及所報名參加的組別。
Fax:02-2771-1696
3.ATM轉帳方式
銀行代號:007
帳號:14410035930
註:請將收據回傳至本會,並請註明您的姓名及所報名參加的組別。
Fax:02-2771-1696
(五)請假程序:
為簡化請假手續,報名後因故不能參加比賽者,應於抽籤前一天(99年3月15日)中午12:00之前,簽名後以傳真(02-2771-1696)向本會請假(無需醫生證明),否則一經抽籤未能依規定時間出賽者,將不會退還報名費用。
十二、抽籤:99年3月16日(星期二)中午12:00整,於中華民國網球協會(台北市朱崙街20號體育聯合大樓705室, 02-2772-0298)公開抽籤,不到者由大會代抽,不得異議。抽籤後將於3月19日(星期五)09:00前公布賽程。
十三、比賽制度與辦法:
(一) 單、雙打、混雙均採單淘汰制。
(二) 單、雙打、混雙均採6局決勝局制,雙打、混雙賽事均採決勝分制【No-Ad】。
(三) 雙打、混雙搭檔必須以報名級數較高選手的等級來報名參賽組別。
十四、比賽規則:
(一)依國際網球總會公佈之最新網球規則,並由本會公佈之中文翻譯本。
(二)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球員行為準則。
(三)會內賽準決賽起設主審,其餘設巡場裁判。
(四)本賽會之單、雙打每場賽事一律使用2個球。
(五)裁判長得視實際狀況並經執行長同意後修正比賽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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